從不在外過夜 丈夫每周翹班嘿咻祕書妻不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老公從不在外過夜,元配不知丈夫5年多的姦情!一名曾是音樂老師的女子,後來轉職擔任祕書,卻因朝夕相處與公司老闆發展出地下情,兩人趁上班空檔蹺班溫存,再回公司繼續上班。

自由時報報導,兩人每周至少有一天會溜班溫存,男子的妻子因為丈夫從不在外過夜,也都沒有發現,直到意外發覺後才提告。

報導說,這對偷情男女公司內的員工和業務往來友人,常見兩人出雙入對,甚至都喊女子「大嫂」,加上男子的妻子從未到公司查勤,大多數人竟都不知道老闆另有元配。

之後兩人因故分手,女子不願把借名登記的一戶房子歸還,男子瞞著妻子控告舊情人。未料,妻子意外發現訴訟資料,才知丈夫偷腥;妻子怒告兩人通姦,之後則對丈夫撤告,向女子求償200萬元。

女子則泣訴,5年中,男子把她當生意場上的人頭,投資房地產也借她的名字登記,她說,是男子糾纏她,不甘心分手才指使老婆告她,且為打官司而工作不保。台北地院審酌沈女財力等情,判賠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