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新聞/情婦喬價碼 法院竟成情色金錢交易中心!

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貪污、收賄、養女人,法院竟成情色金錢交易中心!前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李春地和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以及由檢察官轉任律師的張權、法官轉任律師的邱創舜,不僅相互勾串仲介出賣司法正義,還由其中涉案法官的情婦居中擔任司法黃牛,堂而皇之的進行情色金錢交易;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在17日駁回上訴定讞,分別判處20年到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根據高等法院調查結果發現,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為了幫前國民黨籍的苗栗縣長何智輝,喬「銅鑼科學園區基地徵收弊案」,竟然居中牽線行賄前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並將何智輝所提供的350萬元賄款,其中200萬元交付李春地,自己收取150萬佣金,進而換取李春地提供訴訟答辯方向,及做出無罪判決;因此判決李春地「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教唆偽證罪」罪名成立,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邱茂榮「交付賄賂罪」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年。

而更離譜的是,何智輝還透過前高院法官蔡光治及其情婦賴瑞珍邀約同為高院法官的陳榮和餐敘相談行賄事宜,談定如為有利甚至是無罪判決,將給予150萬賄款;因此由何智輝情婦謝燕貞交付200萬元賄款給蔡光治情婦賴瑞珍處理行賄事宜,其中50萬為行賄仲介佣金。全案經審理後,最高法院判決蔡光治「交付賄絡罪」及「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罪名成立,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0年,賴瑞珍「交付賄絡罪」,應執行刑有期徒刑4年。

不過更讓人傻眼的是,同樣因「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判處有期徒18年的前高院法官陳榮和還被查出,從擔任新北地方法院時即開始和經營髮廊的情婦交往,並資助其投資房地產炒房;而居中幫何智輝行賄李春地的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則是有一名林姓情婦,兩人還生下一名男孩。

至於在同案中觸犯「偽證罪」的律師邱創舜,據傳不僅在外經常打著「前法官」的旗號,嗆聲「高院二樓是我家開的」接案打官司,還透過她由「情婦」轉正室的老婆段美月,喬行賄價碼大賺司法黑心錢;據了解,擅長幫邱創舜喬司法行賄價碼的段美月過去還曾是台北三大酒家之一「白玉樓」的女人,而邱創舜轉任律師後的事務所,即是由她所資助提供。

綜觀上述案情,如果再加上為幫擔任高院法官的丈夫李春地脫罪,而涉入偽證犯行的前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江美容,整場司法醜聞儼然就是一齣由情色、金錢和權力交織出來的荒淫大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