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福袋有瑕疵 消保官:可要求退貨換貨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各大百貨公司等商家紛紛推出各式福袋讓民眾試試手氣,消保官表示,業者不得以告知「福袋商品不得退換」規避商品瑕疵擔保責任,買到的福袋內容如果有瑕疵,消費者可要求退換貨。(翁千惠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調查發現,民眾購買福袋最容易出現的爭議包括產品無法運轉、數量短少及販賣程序有瑕疵等,部分業者出售福袋時也會特別註明「福袋售出,概不退換」,消保官陳星宏指出,福袋商品如果有記載免除商品瑕疵擔保責任的文字就違反消保法平等互惠的規定,消費者有權請求修復或退換,

『貨物有瑕疵或破損,業者不得以已告知消費者貨物受初蓋不退換而免除必須修補或更換的責任。』

消保官也提醒,福袋屬於實體店面商品,是否滿意內容物屬個人主觀問題,和物品客觀上有無瑕疵不同,商品沒有瑕疵下消費者不得要求退換貨,民眾下手之前可得多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