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老公大男人主義 妻訴離遭駁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0日電)台中市黃姓女子指控丈夫長期沉迷線上遊戲,有極端父權思想及大男人主義,還懷疑兒子非他親生,到醫院驗DNA,黃女訴請離婚;最高法院日前維持二審認定,判兩人不得離婚。

法院判決指出,黃女與張姓男子於民國95年7月間結婚,育有1子;黃女指控張男婚後長期沉迷電腦及線上遊戲,少有固定工作,又懷疑兒子非他親生,到醫院驗DNA,令黃女深感受辱。

黃女認為張男存有極端的父權思想及大男人主義,不准她把兒子帶回娘家過夜,還限制她每月回娘家次數,又對她的父母親不敬重,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張男主張,婚後與黃女恩愛有加,是黃女去年8月間突然離家出走,惡意遺棄他,拋夫棄子。

法院一審判准兩人離婚,張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張男只有在假日時上網,並非長期沉迷;此外,張男在金融風暴後,去年7月間開始工作穩定,沒有收入不穩定的情形。

法院調查後發現,張男並非無故帶小孩去驗DNA,而是黃女離家後,堅持將小孩帶走,才讓張男懷疑小孩生父另有其人;二審認為兩造婚姻並無重大破綻而無法維持,判2人不得離婚。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10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