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廠商288萬元 胡志強妻舅邵國寧遭彈劾

新頭殼newtalk 2013.07.12 林朝億/台北報導

對於衛生署立醫院醫療器材採購的重大缺失,監察院今(12)日彈劾台中市長胡志強妻舅邵國寧等5位署立醫院院長、醫師。其中,邵國寧的部分,監院認為,他在署立彰化醫院院長任內,辦理「醫療影像擷取儲存傳輸系統建置案」,於決標後,收受得標廠商給付138萬元;辦理租用「電腦及數位X光偵測儀(CR、DR)案」,於決標後,收受得標廠商給付150萬元,合計收受得標廠商給付288萬元,為這一波5位被彈劾者收受廠商金錢最多的人。

繼去年11月6日,監院彈劾衛生署醫管會前執行長、相關院長、科主任及醫師等18人後,上午再通過監委林鉅鋃、尹祚芊、李復甸及錢林慧君等4位監委提案,對衛生署嘉義醫院前院長黃龍德、彰化醫院前院長邵國寧、臺北醫院前放射科主任張俊寧、豐原醫院前放射科主任李傳國及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放射科前主任畢家俊等5人之彈劾案,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於辦理各項醫療儀器採購案後,收受得標廠商給付之現金。其中,黃龍德辦理「多功能數位式遙控透視攝影X機1台案」採購,決標後,收受得標廠商給付68萬3千元。張俊寧在辦理「電腦斷層掃描儀維護採購案」等多項案件後,合計收受得標廠商給付156萬7,923元。李傳國辦理多項採購案後,合計收受得標廠商給付至少約77萬3千元。畢家俊辦理「64切電腦斷層掃描儀租賃1式案」多項採購案後,合計收受廠商給付2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