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只有兩顆印章?政院:林益世掌管的只是職銜簽字章

針對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曾提及他本人即可決定政府相關人事案、「可掌管國庫印章及行政院只有二顆印章」等發言,行政院長陳冲今(3)日上午已對外澄清「人事不可能由秘書長一人批核決定」,行政院晚間並再說明「掌管國庫印章」及「行政院只有二顆印章」部分傳言。

據傳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錄音帶」中提及以「現在國庫印章是我蓋的,也是我管的」,對此,行政院說明,林前秘書長所指「國庫印章」,只是行政院院本部執行預算的「印鑑章」。

行政院說明,院本部支用經費,必須經過完整的內部審核程序,再分別由秘書長、會計長在付款憑單上核章,再送財政部地區支付處辦理支付,並非秘書長一人就能核章決定。

另外,林前秘書長曾說「行政院只有二顆印章」部分,行政院說明,是因為目前行政院對外發文時有兩種方式。其一為行政院函,另一為秘書長函,依「印信條例」及「公文程式條例規定」,是分別由行政院長或秘書長署名。

行政院強調,林前秘書長所指二顆印章應該是指「公文發文的職銜簽字章」,且均由行政院秘書處文書科保管,並非「掌管國庫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