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論壇:組織會務假與教育專業

■羅德水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日前再度發出新聞稿,指稱:教師組織會務假「浮濫、荒謬」,未來每年還要花費「超過一億元公帑,作為長期借調教師工會幹部的老師薪資」,校長協會要求教育部「全面取消教師會會務假,否則,教育部可能再度被監察院彈劾」。 歸納校長協會反對教師組織會務假的理由,主要有:衍生更多代課問題、排擠教育預算、於法不合、不符國外作法、教師應回歸教學本務、組織應於課餘處理會務等。 前揭理由長期來散見校長協會相關文件與投書,此次以舊瓶新酒方式再次提出,並不會因此增加正當性,何況其中部分論點之荒謬、落伍與反動,簡直讓人不可思議,為免積非成是,有必要澄清說明如下。 工會會務假可受公評 校長協會為抹黑教師工會,不惜移花接木指稱教師工會會務假「一年花一億」,這雖然比張榮輝校長擔任該協會理事長時期,宣稱「全國各級教師組織幹部會務假代價為新台幣100億元」大幅減少達99%,本質上仍不脫危言聳聽的組織操作手法。 ■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與全國校長協會2012年5月31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共同反對教育部給予教師工會與教師會會務假。(圖文/楊萬雲) 事實上,若官方不惡意歧視教師工會,只需比照一般企業工會,則教師工會之會務假當千倍於此,然而,現階段各級教師工會之會務假並不健全,部分縣市教師產(職)業工會迄今甚至無任何會務假;以會員數近9萬人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為例,目前有減課之會務幹部僅十餘人,全年代課費用約300萬元,會務幹部減授節數少於一所中型中小學教師兼行政人員之減課節數,且費用由教師組織自付,完全可受公評,不容惡意栽贓。 進一步言,教師工會之會務假亦符合國內其他公共服務業工會模式,校長協會以美國全國教育協會(NEA)為例,卻忽略國際比較必須考量各國工會主客觀環境之重大差異,試問,先進國家可曾如同台灣長期禁止教師組織工會?可有如此敵視教師工會的政府與資方?需要面對人權意識薄弱的校長團體嗎? 去監督化等於去專業化 校長協會振振有詞地質問,工會幹部何時回學校上課?甚至要求工會幹部進行示範教學,要求教師組織在課餘辦理會務,說到底,校長協會要表達的或許是:教育決策權專屬教育官員與校長,老師只須認分地留在教室進行教學,毋須積極參與公共政策。 這些見解其實也不是什麼新說法,而是從教師法實施以來一直存在的概念。必須指出,會務假不僅是工會安全的一環,更是確保教育品質的重要手段,教學固然是現代學校教育的主要工作,但要維護教育品質卻不能單憑教師之教學,其理至明。 自三級教師會成立以來,教師組織積極扮演監督教育政策的角色,確實有助於提升教育決策品質,意圖將教師窄化成教學的工具,其根本目的在於解除教師工會的監督,以重拾一元化的決策模式,儘管這無異等於去專業化,但對長期反對教師組織工會、反對工會會務假的校長協會,又有何意外? 對等協商創造雙贏 校長協會要求教育部取消教師組織會務假,否則將再受監察院糾正彈劾云云,意圖將工會會務假與官方濫權借調數千名教師混為一談,不僅暴露其只有政府、沒有公民社會的想望,亦無助解決教師工會會務假所衍生的問題。 應該看到,教師工會雖已積極研議團體協約事宜,惟迄今尚無任何團體協約完成簽訂,究其實,迄今不承認校長雇主身分的中小學校長協會或為關鍵。我們堅信,會務假是確保組織運作與教育專業的重要基礎,教師組織的會務假是確實存在的議題,不容官方與校長們推拖迴避,建議勞雇雙方儘快啟動教師組織會務假之團體協商,以誠信協商取代單方放話,這才是落實人權保障、確保教育品質的必由之路。 教育人員的自省與挑戰 十多年來,教師組織的參與確實相當程度改變了一元化的教育圈,表面上,教育行政、校長、教師之對話與衝突似乎未曾稍減,所謂校園和諧、教育秩序也似乎因此鬆動,實際上,三方的互動、對話、甚至是衝突,正是重建多元教育決策與新教育秩序的重要元素。 就此一脈絡看來,教師組織與校長團體均應自問:身為教育人員,我們的專業是否與時俱進?校長協會的朋友們在反對教師工會之餘,可否停下腳步審視自身的民主素養、人權概念是否隨著教育解嚴而同步成長?校長們做好與教師工會進行對等協商的認知與準備嗎?還是以為持續高舉反工大旗就能重建其一元化的教育秩序? 對教師組織而言,尤應時刻檢視,維護學生受教權、改善教師勞動條件的組織初衷是否依然?面對社會對教育品質的高度期待,對教師工會的嚴格檢驗,教師組織在維護教師基本權益時,更應大幅增加教育專業領域比重,也唯有如此才能證明:教師工會確實是兼顧師生權益,致力確保教育品質的專業人員工會。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