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 重大災害地區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教育部修正發布「重大災害地區學生升學優待辦法」,只要是中華民國國籍學生在境外就學,當地發生重大災害、戰亂等被迫中斷學業,可獲升學優待,返台就學,由相關招生委員會研議優待方式。

「重大災害地區學生升學優待辦法」適用狀況包括:當地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戰亂、重大傳染病等,教育部表示,教育部表示,這些「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將責任歸咎於學生。

教育部高教科科長張嘉育表示,如果學生是返台讀大學每名學生可申請三校系為限,以「外加方式」辦理,不佔一般生名額,但排除師資培育、醫學、中醫及牙醫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