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百貨勞檢 2/3超時工作或連續出勤

新北市勞工局針對設於新北市三個百貨和購物中心的專櫃實施專案勞動檢查,今天公布結果,在抽檢的六個專櫃中,就有四個不合格,以超時工作、連續出勤情形最為嚴重;勞工局除了依法裁處業者,也呼籲春節連假業者應遵守法令,未來仍將不定期實施勞動檢查,強調如果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以保障勞工權益。(李書璇報導)

日前台中傳出有新開幕的百貨餐廳廚師疑似因為過勞猝死的事件,關心百貨勞工在年底年終慶期間是否有超時工作等情形,新北市勞工局針對轄內三間百貨公司和購物中心進行勞動檢查,抽檢6家專櫃,結果發現其中4家違反勞動基準法,這四家業者包括童裝,少女服飾和內衣業者等;勞工局長高寶華說,檢查結果以「超時工作」、「連續出勤」最為嚴重,各有2家違規;其次為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有1家違規。

高寶華說,根據勞基法,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每天記載勞工出勤情形;如果有必須讓勞工延長工時提供勞務之必要,要依法給付加班費,並遵守每天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的規定;此外,每7天要給勞工1天例假休息,不得強迫勞工連續出勤。

他表示,由於勞基法針對違反工時、工資的裁罰額度已提高到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也可按次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呼籲業者要依規定遵守;而春節期間勞工局也會針對大賣場,視聽業者等單位進行勞檢,持續觀察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