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鎮代主席涉恐嚇建商 判刑二年

新竹縣新埔鎮代會主席王增基,因捲入區段徵收案強攬工程,又涉及恐嚇建商不滿被判刑,持槍聚眾恐嚇建商逼迫簽本票。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恐嚇取財等罪名,判處王增基兩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連任三屆新埔鎮代會主席的王增基,在一百年元月間,因土地合建契約糾紛,涉嫌恐嚇黃姓開發公司經理,一審以支付廿萬元爭取到四年緩刑。但被告王增基事後竟找來幫派份子,當場亮槍,逼黃姓被害人簽下一百萬元本票及三百萬元債權轉移書,被害人因無力支付,最後只付六十萬元現金。

一百年十一月間,新埔田新區段徵收案土木標由蔡姓營造公司負責人得標,被告認為拆除清運工程有利可圖,去年元月透過某立委胞兄安排與蔡姓負責人會面,但責罵被害人以低價搶標,事後透過立委胞兄開價「一台車要付六百元,一毛都不能減」。被害人也一度想棄標,但為讓工程順利開工,被害人原本想要以一百廿萬元處理,但最後選擇報警偵辦,被告則因被害人報警而未追討。檢方去年十月偵辦時,有證人當庭落淚不敢指認,檢方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全案經歷院檢罕見的四次放人、四次抗告和三次羈押。檢方起訴時還特別要求法官給廿名證人充分而周延的司法保障。被告則在審理時坦承犯行,願賠償被害人一百萬元並不再騷擾。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判處兩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