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台旅行業 面臨生存戰

工商時報【林淑慧】 大陸旅遊法嚴管零團費和強迫購物,我旅行業者正反見解不一,不少中小型的旅行業者認為,陸客團來台進購物店的次數變少,購物店的生意鐵定變差,連帶也會影響觀光相關產業的收益,將掀起新一波旅行業的生存戰。 旅行業全聯會理事長姚大光認為,大陸旅遊法上路,對陸客遊台灣有更多規範,雖然是好事,但也擔心進購物店的次數減少,購物店的生意變差,會衝擊業者營運。 更有旅行社業者擔心,若未配合大陸的新法,可能會被大陸組團社「修理」。 依據統計,截至去年底為止,國內旅行社家數共2,420家,員工在10人以下的小規模旅行社,就有1,075家,即使陸客來台人數逐年成長,但在層層剝削下,許多小型旅行社只好用零團費攬客。不願具名的業者表示,「陸客的錢很難賺」,經營備感艱辛。 姚大光指出,觀光局推動的陸客優質團獎勵措施,目的是為拉高遊台品質,而大陸旅遊法嚴管零負團費和強迫購物,也是為了提升旅遊品質,雙方的精神相同,長遠看來是正確的方向,有助提升旅遊品質。 台灣的中國旅行社入境部副總經理林聰敏說,大陸實施旅遊法不是針對台灣旅遊而來,而是對陸客出境的每一條路線,進行全面性的規範;長久來看,他肯定大陸旅遊法的政策方向,有助觀光業走向正面。 目前大陸東南沿海一帶省市來台觀光的團費約人民幣3,000多元,林聰敏指出,在旅遊法影響所及下,旅行社無法擅自安排購物行程,在無購物佣金回饋下,大陸組團社和台灣旅行社只好反映成本,預估來台陸客團團費從10月1日起,可能調升至6,500至7,000人民幣。 面對旅遊法的衝擊,姚大光表示,短期內旅行社業績將下滑,恐衝擊旅行社營運,但長期而言,對注重品質、正派經營的台灣觀光業仍有益處;至於體質不好的旅行社,在市場機制運作下,本來就會被自然淘汰,不會只因大陸實施旅遊法才倒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