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防甜了股東 苦了保戶

工商時報【彭禎伶】 金管會將嚴管壽險公司分配現金股息,甚至對大賣老債的壽險公司,要求將已實現的資本利得拿來增提準備金或特別盈餘公積,股東看了之後可能跳腳,認為損及股東權益,但長期而言,金管會此舉才是保障股東、保戶,甚至全民財富的最佳作法。 簡單來說,壽險公司賣一張保單,等同向保戶借一筆錢,期間若保戶身故或保單到期,壽險公司必須以更高的金額還給保戶,早期保單利率有5~6%甚至更高,自2003年才急速降至3%以下。 壽險公司拿了保戶的錢,除了扣除作業、營運成本,剩下的必須投資運用,若是承諾保戶20年、5%的保單,壽險公司每年拿回的保費,就必須儘量到市場投資,賺到接近5%的報酬率,才不會虧錢。 在台灣進入低利率環境後,新保單利率雖降至2%附近,但早年賣的4~6%保單仍有續期保費持續進帳,近5年,每年續期保費都超過新台幣1兆元,代表壽險公司資金成本壓力極大,這些高成本資金若找不到去處,存在銀行拿不到1%利息,每百億元一年下來就至少虧3億元,1兆元一年就是虧300億元。 長年累月的「利差損」問題,所有投資人、保戶在財務報表上很難看見,因為壽險公司若大量賣早年買進的債券和低成本股票,把隱藏的獲利先「洗」出來,表面上獲利仍會非常「亮麗」,讓外界認為投資團隊簡直是股神或債券天王,但長期只會讓利差損問題更加嚴重。 且若市場利率長期未能大幅彈升,公司賣到沒東西可賣、大股東也沒能力增資,就可能危及公司經營,屆時不是政府要出手救,就是保戶要犧牲自己的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唯一能看見壽險公司利差損全貌的金管會,出手先限制股東權益,恐怕才是保障所有保戶和全民利益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