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版個資法 民眾可拒電話行銷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新加坡16日專電)新加坡國會昨天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Personal Data ProtectionBill),確保民眾個人資料不被私人機構濫用,另外,民眾將可以拒絕電話行銷和簡訊。

一般人走在路上或是去店家消費,常常遇到做問卷調查或是要求留下意見,為保護大眾權益,新加坡政府以兩年時間收集各界意見,終於催生出個人資料保護法。

法案規定,私人機構或個人在收集民眾的個人資料前必須講明用途,取得民眾同意後才能使用。

如果機構或個人要把相關資料轉給其他團體,必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違法者最高可處100萬新元(約新台幣2400萬元)的罰款。

法案另1個重要的部分是謝絕來電登記(Do notcall registry),民眾如果不想接到電話行銷或是簡訊,從2014年起可以向全國謝絕來電登記處登記。

任何機構如果想透過電話行銷產品,每個月至少1次把行銷電話清單交給登記處過濾,以確保不會打給不想接到行銷電話的民眾。違反規定的業者可處1萬新元罰款。

法案將從明年1月起上路,擁有民眾個人資料的機構將有18個月的準備過渡期,利用電話行銷的公司則有1年的準備過渡期。

新聞、通訊和藝術部明年將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負責調查可能違法的機構並且裁罰。10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