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金融透視/探索大陸村鎮銀行可持續發展之路

村鎮銀行是近年來大陸農村金融組織創新中的一大亮點。2006年底,自從央行、銀監會等部門調整放寬了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准入政策以來,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範圍現已擴大到全國31個省份,已成為金融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一支新生力量。到2013年3月末,全國組建村鎮銀行的數量已突破900家,發展勢頭極為迅猛。各地甚至出現了各家銀行爭搶資格、民企競相入股的熱鬧場景。 由於村鎮銀行作為新興事物,農民對其缺乏瞭解和信任,品牌效應尚未形成。因此,村鎮銀行現階段的經營狀況普遍不佳,絕大部分已經出現了資金“倒掛”現象,村鎮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已面臨嚴峻考驗。 從公眾存款的安全感考慮,大部分人存款時從心理上更看重具有雙重信用保障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郵儲銀行。從外部環境看,村鎮銀行營業網點普遍較少,沒有網路平臺,沒有儲蓄網點,不能發行個人銀聯卡,現代化支付手段匱乏,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對農戶和中小企業的吸引力,制約其市場的開拓。 比如,存貸匯是銀行基本功能,村鎮銀行有營業執照,但不具備現代銀行結算功能,沒有入網通行證,有些匯款業務以及同城業務不能直接辦理,本票沒法開,無法轉帳,沒有銀行號,又不能電匯,要通過主發行或其他銀行間接代理。算起來,一筆異地款項打入村鎮銀行,需要周轉了好幾個地方甚至幾天時間才能匯到,這自然會影響到客戶的存款熱情。 從存款利率看,村鎮銀行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利率,其單項貸款盈利本身根本無法同小額貸款公司相比,更談不上競爭優勢。此外,村鎮銀行在風險、流動性管理等多方面具有明顯劣勢,也不利於其“吸儲”。所以,與旺盛的信貸需求相比,村鎮銀行的存款常常是捉襟見肘。 發放貸款時,村鎮銀行的流程基本與銀行無異,而小額貸款公司則並不需要太多的抵押品。村鎮銀行的涉農貸款服務屬於金融系統的勞動密集型,貸款數額雖小,仍要派工作人員到實地調查,這無形中至少增加了運營成本。儘管其宗旨是要向小微企業和“三農”傾斜,但在資料指標考核時代,為了生存,往往只能“抓大放小”,選擇企業發放貸款,因而造成了現實中貸款的脫農化、大額化和短期化傾向,背離了政策設計的初衷。 實際上,村鎮銀行很難產生出人們所期望的那種“鯰魚效應”,畢竟它自身算不上強勢要素入侵。村鎮銀行自身的弱小,加之其涉農金融服務本身具有成本高、收益低的特徵,使其難以得到現有金融生態系統的認可,只好游走於正式和非正式金融體系的夾縫之中,艱難求存。 儘管國家在政策上給了村鎮銀行一定的發展空間,但現實中仍缺乏配套的支持政策或者政策支持的力度不夠。比如,村鎮銀行定位是服務“三農”,準備金繳存比例卻高於同樣性質的農村信用社。在稅收方面,村鎮銀行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率分別高於農信社的水準。財政對農行、農信社等農村金融機構採取了多項優惠政策——支農再貸款、發放農業貸款進行貼息等,但對村鎮銀行則缺少相關的支持政策。而且,一些已出臺的地方扶持政策,實際上往往難以落實。某些地方對村鎮銀行發起人承諾提供的一次性開辦費和風險補助金、免收註冊登記費等最終大都成為一紙空談。 實際上,村鎮銀行本身在金融系統內算是弱勢群體,服務的物件也是弱勢群體,國家應該在政策上給予差別化的優惠待遇,至少也應是公平而不是平均的待遇。可是,監管矛盾、政策“一刀切”等現實問題卻一直困擾著村鎮銀行。 按照中國銀監會的規定,村鎮銀行成立後的前五年,原則上不考核75%的存貸比監管指標上限。但在年末給銀行評級時,銀監會又規定,需要考核村鎮銀行存貸比下限是否達到50%。財政部2009年開展對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餘額增量的獎勵,也要求涉農貸款增速和存貸比均不得低於50%。目前,銀監會監管、財政部補貼的要求與2011年起央行實施的信貸規模管制出現矛盾:如果滿足央行信貸規模指標,就不能滿足銀監會50%存貸比下限的監管要求和享受財政部補貼的條件。於是,面對農村信貸市場旺盛需求,不少村鎮銀行因受制于“合意信貸規模”的約束,處於有錢不能貸、不貸將受責的尷尬境地。 上述問題說明,有關部門應以市場需求為前提,針對不同地區和不同銀行進行差異化調整,而不應“一刀切”地進行規模調控,這些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村鎮銀行的生存與發展。在未來10年,全國將再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1300多家,其中村鎮銀行設立1000多家。如果政策支持依然難以到位的話,即便數量增加,村鎮銀行也難有大的作為。 簡言之,如同摸著石頭過河一樣,村鎮銀行在發展過程中難免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包括支付問題、環境問題、村鎮銀行的信譽度問題等等。對此,有關部門應理論結合實踐,在進行宏觀政策設計時,能夠著眼於長期化和制度化的安排,並盡可能地從法律層面做出明確而具體的規定。 為了解決村鎮銀行的上述發展障礙,筆者提出四條建議:一是綜合運用財稅杠杆和貨幣政策工具,發揮存款準備金、支農再貸款、利率等貨幣政策在鼓勵農村金融發展中的作用,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形成政策合力,加大扶持力度。二是擴大融資管道,拓展資金來源,擴大服務半徑,提高“吸儲”能力。三是與主發起行、其他金融機構強強聯合,充分借力,聯合開展銀行卡、保險行銷、“財團貸款”等業務,有效分散風險,提高盈利能力。四是明確自身服務于“三農”、小微企業的市場定位,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不斷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大陸國研網專供,作者:趙燕) 【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