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金融透視/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廣備受期待

幾年以來,食品安全事故頻頻發生,能否利用保險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2008年,中國大陸推出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該保險囊括所有食品生產、供應商,餐飲業因餐館過失,導致顧客食物中毒、燙傷等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最高可賠50萬元。該保險的推出意在開闢一條將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的市場途徑。 然而,該項產品推出之後,一直受到市場冷遇。 2012年4月,中國大陸食品安全責任險高層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事實上,食品安全責任險投保率不足10%,其中以進出口生產商投保居多,餐飲企業投保不到2%。 為何該險不受歡迎?實際上,主要原因是企業缺乏風險意識。食品險屬於企業“自選動作”,缺乏法律強制性,許多食品生產、供應商心存僥倖,認為沒必要把錢“白送”給保險公司。 加大推廣力度 雖然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在市場遇冷,但隨著食品安全事故頻頻發生,該保險產品推廣的力度也越來越大。 2012年11月20日,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山東省青州市正式推廣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首批31家餐飲服務投保單位以4萬元保費獲得一年近2000余萬元的累計賠償限額。按照計畫,青州市在12月底前完成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及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和事業單位食堂的食品安全責任險簽訂工作,今年將逐步推廣至中小型餐館、速食店、小吃店等餐飲服務單位。 此前,長安責任保險還和江蘇揚州工商局在江蘇省內率先推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該市首批20家經營戶與保險公司簽訂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單》。 推廣面臨問題 事實上,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面臨的市場非常大,而現在由於遇到種種問題,開發出的市場卻還很小。 目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主要的投保客戶是餐飲企業,而生產企業幾乎無人投保。這一方面和許多生產企業保險意識不足有關,另一方面也和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有關。食品生產企業在加工過程中存在人為或過失行為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風險比較大,保險公司很難估算和控制其風險的發生。 其實,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承保的主要是法律風險,並且涉及對食品安全責任風險的評估、承保食品的類別、承保方式、費率的厘定、風險管理和保險理賠、訴訟程式的介入等多個環節,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水準要求較高。而大陸保險公司恢復國內業務的時間較短,目前競爭重點依舊集中在企財險、車險以及貨運險等有形財產保險領域,承保責任風險的技術能力不足,從業人員也極度短缺。 是否推行強制險 事實上,應推出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 在國外特別是一些發達國家,很多責任保險都是法定保險,也就是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強制企業購買。如在美國,責任保險在整個財產保險中達到50%左右。而在大陸,除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屬強制責任險外,其餘險種都是商業經營,僅靠保險公司推動,很難達到實質性效果,也弱化了責任保險發揮參與社會管理的功能。因此,強制實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責任由企業承擔,運用保險的風險分散機制和經濟補償功能,不僅可以轉嫁風險,還能減輕政府負擔,提高社會管理水準。 (作者:王方琪) 【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