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透視集--「名嘴」辦案,真相大白?

陸軍下士洪仲兵致死案,本由軍方偵辦,如今已加入受害者家屬所要求的「第三者」,即與司法機關聯合偵辦。但還有「第四者」,便是 名嘴,他們天天「辦」,日夜「辦」,人人慷慨激昂,個個面紅耳赤,在他們口中,案情已「真相大白」了,就是官兵聯手殺了洪仲丘! 一件人命關天的案子,當然要仔細辦,認真辦,給死者以交代,讓加害者受到應有懲罰,但證據是破案的必要條件,所謂「證據到哪�就辦到那�」。名嘴的爆料,空穴來風的聳動之言,不過是他們領通告費的「回報」罷了,豈能當真? 猶記去年某名嘴在電視上說副總統吳敦義如何如何,特偵組傳他來問,他立即表示所爆的料,全屬子虛烏有,這位名嘴,現在還天天上節目,「爆料」如故。 名嘴鼓動了人民情緒,在強大民意壓力下,增加了檢察官辦案的困難。尤其是軍檢,軍法本是特別法,當初制訂法律時為了因應軍中訓練與執行勤務需要,有些法條與一般法律不同,如果隨著名嘴與輿論的腳步辦案,軍法恐怕就要棄守了! 台灣的「名嘴」,長年來成為一種「特許行業」,他們簡直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凡有新聞發生,不論是外太空的飛碟,最近發生的狂犬病疫情,都說得頭頭是道。有名嘴在,台灣還需要有專家學者嗎? 洪仲丘案的真相一定要查出來,恰如軍檢署所言:「是誰害死洪仲丘,查清楚,一個都不放過!」但偵查是檢警憲的責任,凡事需憑證據,既不能押人取供,也不能聽爆料就抓人。正義要抬頭,司法同樣不容踐踏。 【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