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不雅照談兩性關係與法律與道德界線

李宗瑞不雅照談兩性關係與法律與道德界線

因為不雅照事件,被稱作是「台版陳冠希」的李宗瑞涉嫌迷姦、偷拍,甚至疑似將親密圖檔外流,引發社會議論。法扶基金會邱垂勳律師表示,男女間的性行為首重相對人的意願,如果以使用藥物方式達到強制性交的目的,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記者吳美燕報導)

法扶基金會彰化分會執行秘書邱垂勳律師就法律層面說明,性行為需考量意願、金錢、衛生、年齡、婚姻等狀況。就個人意願而言,邱垂勳律師說,以李宗瑞事件為例,就是從被控下藥迷姦展開一連串的調查,如果確實以使用藥物達到違反意願進行性行為,在刑法上構成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刑度從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甚至可判到無期徒刑。

即使是出於自願,邱垂勳律師進一步說明,性行為如果涉及金錢介入,則屬性交易,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此外,像是衛生方面的限制、年齡以及是否妨害婚姻家庭等都必需加以考量。如果沒上述這些相關法律的限制,性行為就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也是法律所承認的性自主權,應該加以保障。

至於將兩人間的性行為拍攝成為性愛光碟,邱垂勳律師說明「親密行為是個人隱私,有一定的私密性,如果行為人雙方都同意拍攝,是個人可自主的事,並不違法。至於拍攝成的影片或圖像,屬於應該秘密的物件。如果有人將其公開則涉及妨害秘密罪;而影片裡的行為動作因涉及性的滿足,一旦流傳公開引起性慾而妨害善良社會風俗,刑法上有散播猥褻物品罪,特別是意圖散播給不特定人,都是違法的行為。

李宗瑞事件中,一度傳出部分不雅照是警方在案件承辦過程中查獲的證物,邱垂勳律師說,如果查證屬實,相關員警將面臨行政法上的懲戒責任及刑法上的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與偵查不公開等責任。如果是李宗瑞本人或其朋友散佈,同樣也會構成妨害秘密罪及散播猥褻物品罪。

邱垂勳律師認為,李宗瑞以不當手法涉及性侵、偷拍,所要面對的不只是道德譴責,還有漫長的法律調查、審訊與刑責;對於兩性之間的親密行為,法律的界線不容逾越,但是道德的要求也不能輕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