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工程案 南市副議長判無罪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5日電)台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被控民國93年間收賄,關說當時市府教育處長王水文、海佃國中校長洪麗里圖利業者。3人一審無罪。

台南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台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郭信良對判決沒有表示意見。

郭信良被控93年間,向一家建築師事務所佯稱能取得海佃國中校舍第1期工程監造評選委員名單,事後交付對方一份隨意臆測的名單。但這家建築師事務所後來確實取得工程,業者以為是郭信良幫上忙,給付他新台幣46萬元酬謝。

當時的台南市政府教育處長王水文及海佃國中校長洪麗里,則被控在郭信良關說下,協助變更海佃國中第2期工程招標方式,直接和建築師事務所議價,由同家事務所取得第2期工程,事後郭信良再拿到20萬元。3人於民國98年間遭台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法官認為,全案缺乏郭信良所收款項是行賄對價的事證,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稱交付給郭信良的錢是借貸、贊助性質,並非不可採,也沒有其他證據顯示郭信良曾向王水文、洪麗里等關說、施壓,不能證明3人犯罪。10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