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認為兇嫌陳佳富應是為保險金殺害妹妹

公廁頭顱分屍案從發現頭顱到今天已經一個星期,檢警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清查被害人陳婉婷保險資料後確認,死者生前所保的四筆保險總金額六百三十六萬元,截至目前為止都還有效。初步判定去年十一月底生效的一筆三百萬元人壽保險,可能就是兇嫌陳佳富殺害妹妹的犯案動機。(龐清廉報導)

嘉義地檢署偵辦公廁頭顱分屍案,兇嫌陳佳富始終矢口否認殺害自己的妹妹,檢方因而重新檢視各項可能的犯案動機。經清查後確定,死者陳婉婷生前所投保的四筆保險,截至目前為止都還有效,並非先前外傳已有部份保單因為沒有按時繳費而失效的情況。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指出,死者陳婉婷的四筆保險,前三筆金額分別是一百五十萬元,一百五十五萬元和三十一萬元,受益人為死者的母親和陳佳富。至於第四筆人壽保險金額三百萬元則是在去年十一月十五日投保,十一月二十七日正式生效。

由於陳婉婷在十二月就失蹤,時間就在保險生效後不久,時機極為巧合,檢方初步研判,最後一筆受益人只有陳佳富一人的三百萬元壽險,極有可能就是陳佳富殺害妹妹的主要犯案動機。

由於人壽保險給付,被保險人即使是自然死亡也可請領,兇嫌也不必大費周章的分屍棄屍,檢方因而據以排除死者是自然死亡的可能。同時,這四份保單被害人陳婉婷都有簽名,但是否為本人親筆所簽還要進一步查證。

另外,對於兇嫌陳佳富人在大陸的劉姓妻子,檢方表示刑事警察局已經掌握其行蹤,將儘快讓她再度來到台灣,協助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