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強制險保額提高 保費九度調降幅度48%

汽機車強制險保額提高 保費九度調降幅度48%

金管會今(14)日表示,強制車險從民國87年實施以來,至去(100)年三月已第九度調降費率,汽、機車平均總保費調降約9.5%,其中汽車整體調降11.2%,機車整體調降7%。而今(101)年三月雖然沒有再降保費,但死殘保險金額從現行16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醫療保額也維持20萬元,已是第四次調高保額。 強制汽機車責任險實施後,根據統計,理賠金額超過1,483億元,理賠人次達207.5萬。另外,因肇事逃逸與未保險汽車肇事的受害人補償基金,已達61多億元,補償人次達2.2萬。 金管會指出,強制汽機車責任險歷年來已調降費率九次,平均調降幅度約48%,以男、女性年齡在30歲至60歲之間為例計算,男性自用小客車的強制責任險,目前總保費降為1,398元;女性自用小客車的部分,則已降為1,318元。 至於輕型機車兩年期保費,現行保費從825元已降為750元,雖然僅再省下新台幣75元,但降幅9.1%,是所有類別中幅度最高。 金管會解釋,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的保費結構,包含五個部份,分別為預期損失、保險人業務費用、安定基金、特別補償基金分攤額、費率精算與研究發展等健全費用,過去以來隨著車禍發生率降低,保費也因此逐漸便宜。 這項保險實施以來,最早死亡保險金是120萬元,現階段提高保障至200萬元,明顯相對更為充足,而且調高保額,但保費依舊,民眾荷包負擔不會增加。 金管會認為,這項保險的實施,可以讓交通意外事故受害人或家屬的損失,獲得基本保障與彌補,特別是對於照顧經濟弱勢民眾與減輕肇事者財務負擔,更有莫大助益。 金管會也提醒,依照法令規定,車主都必須投保,在原保險期間屆滿前,最好就先辦妥續保手續,否則會變成「重新投保」,不僅因此出現一段保險空窗期,使得權益受損,若遇到警察臨檢,依法將可以處3,000至1.5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