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該上戒酒課偏不去 堅稱沒收到通知 家暴男不起訴

中國時報【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一名有酒後家暴老母前科的林姓男子,多次不按規定上戒酒課,違反家暴令,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函送法辦後,儘管林男向檢察官明言「那個課沒用,我不想上」,但因林男又辯稱沒收到通知,而現代法律講究證據,檢方只能不予起訴。 四十九歲的林姓男子,因為長期失業又酗酒,妻子離他遠去後,仍不思進取,整天向近八十歲的老母要錢喝酒。去年五月間,因老母不願給錢,憤而動手毆打搶錢,事後板橋地院核發保護令,並勒令林男需定期接受戒酒教育。 只是林男在去年六到八月間上了三次課後,便不再出席,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因此以違反家暴令,函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林男在去年八月最後一次上課時,就曾向主管機關表示「我不想再來」,此後即以「未收到通知為由」不再上課。 家暴防治中心於去年十月,請警方協助將通知送交林男,當時林男女兒曾表示「爸爸從中秋節後就未回家」,後由林母代收,並將通知放在「兒子應可以看到的地方」,只是林男仍未前去上課。 林男到案後,向檢察官坦言「那個課我以前就上過,根本沒有用,我不想去上!」但因為無直接證據可證明林男有收到後續上課的通知,而現代法律強調「罪疑唯輕,有利被告」,檢方也只能無奈地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類似狀況常出現在徵兵令、家暴令上,只要當事人堅持沒收到通知,一般都無法起訴。甚至還會出現當事人因家暴令規定須遠離住家一定範圍,但上課通知卻寄到住處的現象,讓當事人得以此理由規避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