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判刑定讞 前法官發監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法官貪污案,前法官蔡光治等5人遭判刑確定,今天發監執行,其中同案被告陳榮和最晚報到卻走錯方向,在街上跑給媒體追。

法官貪污案,最高法院10月17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前高院法官陳榮和遭判刑18年、前高院法官蔡光治判刑20年、前高院法官李春地判刑11年6月、前檢察官邱茂榮判刑6年、律師張權判刑2年、律師邱創舜1年6月、前法官張炳龍1年。全案定讞。

台北地檢署指出,其中李春地及張炳龍日前已發監執行,今天上午10時傳喚邱茂榮、蔡光治、邱創舜、張權及陳榮和5人到案,其中,邱茂榮、蔡光治在上午約8時就提早報到並已坐上囚車。

邱創舜、張權在約9時報到,陳榮和近10時出現在北檢門前巷口,面對記者上前採訪,在街上跑給記者追,一度頭上帽子差點掉了,最後才折返走進北檢報到,他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1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