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生想回家 要等公文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在台就學的港澳學生,想要自由回家好難!依照《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港澳學生倘若要離台,必須先獲得學校公文批准,港澳生抱怨該規定限制出入境自由,根本是違反人權,要求教育部儘快取消,讓他們可以自由回家。教育部回應,目前朝取消學校同意函的方向努力,預計在明年7月完成修正相關辦法。 港澳學生19日在教育部前,高呼:「盡快修法,我要回家!」一個月前,「讓港澳學生自由回家行動小組」發起「全台連署大行動」,要求教育部簡化港澳學生繁雜的出入境程序,總共收集來自62所大專院校,超過1,900個簽名,連署人不單有港澳學生,還包含台灣的學者和學生,召集人蘇嘉豪19日到教育部前抗議,並將近兩千人的連署書遞交給教育部。 再緊急也得等校方批准 來自澳門的台大政治系學生蘇嘉豪指出,港澳學生若要出入境,事先必須取得學校公文批准,才能到移民署申請;然而根據他們的了解,每間學校批准公文的速度不一,有的必須等待3到5天,倘若碰巧遇上休假日,辦理的時間可能更長。 今年4月有一名台科大的港澳學生,在春假期間,母親不幸過世,當時他急著要返鄉,卻等到5天後,才取得學校的公文許可,耽擱到奔喪的時間,蘇嘉豪表示,由於這起事件,才讓他們更加積極向教育部提出取消學校許可的要求。 緊急窗口未有效執行 蘇嘉豪也提到,經過先前和教育部的接洽,明白雙方的立場一致,在修法的過渡期,教育部發函給各校,成立24小時緊急窗口,處理港澳學生臨時須離境的事宜,不過,部分學校沒有徹底執行,因此,他仍然希望教育部儘速落實簡化港澳學生出入境程序的相關事宜,並提出確切的時間表。 針對港澳學生的訴求,教育部大陸工作小組主任劉智敏回應,24小時緊急窗口無法有效執行,可能宣傳不足,造成學生對相關資訊不清楚,同時,教育部也和移民署協調,若港澳學生有緊急事件,移民署可和緊急窗口聯繫,確認後,學生便可離境。 另外,教育部發出新聞稿表明,已研擬「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修正條文,取消學校同意函並放寬簽證效期內可多次入出境等規定,也會儘速邀請陸委會、僑委會、移民署、學校等開會研商,改善港澳學生出入境事宜,預定明年7月完成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