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弊案偵結 教部擬加強法治教育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台灣頭一遭有8位校長同時遭起訴,重創教育界形象的營養午餐收回扣弊案,板橋地檢署28日首波偵查終結,共有8名校長遭起訴, 3名校長遭求15年以上重刑。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表示,政府應重新檢討教育資源的不足,讓校長不必對外尋求資源。教育部對此表示,校長沒把錢放進自己的口袋就不會出事,教育部打算好好強化學校行政人員的法治教育。 代理校長維持運作 關於營養午餐弊案的涉案校長的懲處,樹林國小校長葉振翼、修德國小張崇仁及蘆洲國小柯份矢口否認收賄,遭求刑15至20年不等,目前仍在羈押。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將依《公務員懲戒法》第3條的規定停止職務。 另外,海山國小李明生、埔墘國小吳玉美、後埔國小李應宗、清水國小蔡寶俊、成功國小許利楨5位校長因涉案交保後,新北市教育局認為已違反法律規定,有不適任事實,回任教師,免除校長職務。 起訴後,新北市教育局《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校長遭停職或調職之學校,將指派代理校長代理校務,維持校務運作並確保學生就學權益。 「採購制度」應檢討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分析,教育預算中,人事及退撫費高達9成,壓縮其他經費,加上城鄉資源不均,學校可用於學習及設備佔教育經費不到一成,辦理校慶、運動會、發展學生團隊及才藝展演的教練費用都付之闕如,校長必須向外界爭取資源。 政府採購法賦予廠商提供學校創意回饋,經常變成贊助學校活動,校長如果不需要廠商的回饋金,自然能杜絕不法。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呼籲,《政府採購法》明定廠商可回饋學校的項目,以營養午餐招標為例,回饋都是廠商提出,例如提供弱勢學生減免、分攤學校運送午餐電梯維修費用,這些竟成為校長貪污事證。他們呼籲政府應認真檢討「採購制度」,讓校長在合理合法範圍內,有更多辦學資源與空間。 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回應,教育部建議取消創意回饋,以免影響營養午餐品質,若有必要回饋,須明訂契約,避免模糊空間。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回應,檢調指出,校長向外界爭取教育資源,只要別放入自己口袋就不會出事。他認為,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不必過度聯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