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坤告Google涉違商標法 檢不起訴

國際搜尋引擎Google台灣分公司因為在關鍵字搜尋服務中,鍵入三C大賣場燦坤,結果卻連結到其他科技公司申請的網址,引發燦坤不滿,認為台灣Google涉嫌違反商標法而提告。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天以查無實證,對Google的負責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潘千詩報導)

不起訴書指出,Google台灣分公司從去年開始,在搜尋引擎關鍵字付費廣告服務中,鍵入「燦坤三C」或「燦坤三C大賣場」關鍵字啟動搜尋服務以後,竟出現「江蘇邦寧」、「北京新網」等兩家大陸科技公司的網址。燦坤指控,這兩家公司的網址與燦坤的網址非常類似,就連販售的商品都有部分雷同,引發燦坤質疑,Google涉嫌違反商標法因而控告台灣分公司的負責人蘇德曼。

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檢方因為查無實證,再加上蘇德曼只是Google台灣分公司的負責人,對於Google網頁內容沒有決定權,所以網頁怎麼連結,蘇德曼不能決定,因此最後才會對蘇德曼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