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爪襲同居人2女 離職警收押

中國時報【黃文博、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局44歲離職警員,最近2年內,趁同居女友在菜市場賣魚不在家機會,持續在家性侵、猥褻女友2名讀國中、小的女兒,案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主動偵辦,該警員2日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檢警表示,讀國一的女童從上月初放學後,就一直找藉口不想回家,到9月23日,老師發覺有異,女童吐露在家會被媽媽同居人欺負,校方曾經通報社會局,因女童遭性侵過程,還不太敢講,社工因此未立即介入安置。 一直到9月30日,這名國中女生又告訴老師說不想回家,在老師追問下,才說出被媽媽同居人性侵,且妹妹也受到欺負的內情,檢察官錢鴻明獲報介入調查。 該警員離婚後,和現任女友同居已數年,檢方10月1日傳喚他到案說明。雖然2女童指控最近2年來,媽媽不在家的時候,「叔叔」都會利用她們在睡覺、或是在洗澡的時候,持續性侵姊姊和對妹妹猥褻。但警員否認有性侵行為,只承認有對妹妹猥褻,卻又強調,自己是在和妹妹玩遊戲,他扮演爸爸,女童扮演媽媽,他是在教導小孩「夫妻間有可能發生的行為」,不過被告說詞並未被檢方採信,昨天凌晨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市警局表示,該警員在市警局服務約20年,在職期間表現正常,他於1日被市警六分局約談前,已自行申請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