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祥:可採兩階段進行

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專訪】 財政部證所稅方案出爐,接下來規劃將不動產交易納入資本利得課稅,對此,中華民國建商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光祥昨(12)日表示,不動產實價課稅已是世界潮流,全聯會將向財政部提出兩大建議,第一是建議採雙軌制,第二是建議仿傚美國的不動產資本利得稅,扣除獲利的一定免稅額後、再予以課徵交易所得稅,並且顧及全台灣792萬戶的權益,應訂出一生一屋交易所得免課稅的制度。 據悉,財政部部長劉憶如將規劃納入不動產交易的資本利得課稅,研議修改土地稅法。王光祥表示,全聯會整合業界意見,願意支持不動產稅制改革,惟必須兼顧課稅公平合理原則,同步檢討不動產交易相關稅賦。以下為專訪紀要: 問:財政部不排除課徵不動產交易所得,建築業贊不贊成?需哪些配套? 答:我們支持、贊成政府大刀闊斧進行不動產稅制改革,並建議開徵初期採雙軌制,以降低衝擊、兼顧全台792萬戶住宅存量沒有建立原始買進成本的現況。 所謂雙軌制,即現有房屋沒有前手的交易價格當基礎時,仍依照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待7月實施實價登錄後,再並建立首次交易價格;第二次交易後,將按實價課徵不動產交易所得。 我們也會向財政部提出第二個建議,即仿傚美國的不動產資本利得,訂出一定稅額的免稅額度或扣除額,再課徵交易所得;並實施一人一生一屋免交易所得。 美國有一年一人有25萬美元的免稅額,夫妻則為50萬美元;超過25萬、50萬美元以上的不動產獲利,再課稅交易所得;稅率是低於15%,稅基是出售的獲利。 就如同個人綜所稅有扣除額和免稅額、贈遺稅有1,200萬元的免稅額、證所稅研議自然人獲利有300萬元的納入門檻一樣,這樣,可以減輕對於社會大眾買賣不動產的稅賦。 問:現行實施半世紀的不動產持有稅、交易稅,是否需通盤檢討才合理? 答:當然!目前不動產持有稅包括地價稅、房屋稅等,交易稅包括房屋交易所得、土增稅、契稅、印花稅和奢侈稅,到時候疊床架屋的稅賦都應一併檢討。 現在,不動產交易列入資本利得,重點已不在實施時機,而是在於財政部要怎麼訂稅率?免稅額多少?要不要採分離課稅、不併入個人綜所稅?採年度課稅還是逐次交易課稅? 如果不動產交易所得納入資本利得,那麼奢侈稅當然要廢除掉,才不重複課稅。 問:對於建築業和房市會產生衝擊嗎? 答:我們的大前提,是配合居住正義推動的不動產稅制改革,不應該提高全台800多萬戶包括住宅、商業以及工業、農業等戶數的稅賦。尤其,每年有30多萬戶的基本換屋需求,政府也不應該提高換屋族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