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同方式做同一件事

賈伯斯沒有發明滑鼠,他只是把當時需要訂做的一個昂貴產品,想辦法以少於四分之一的價格製造;亞馬遜網站也沒有發明網路購物,公司只是想辦法將千百萬種產品集中到一個地方賣,而且價格比外面更低。

換句話說,成功企業不見得是把創新產品帶到市場的第一家公司,只是他們讓創新產品更好、更便宜,或者讓大眾都能使用。創業家雜誌(Entrepreneur)報導,有兩家公司也是用不同方式,做別人已做過的同一件事。他們看到了被忽略的機會,也改變了遊戲規則。

法蘭斯(Frends)公司把耳機變成了女性的時尚配件。許多科技公司想要賣產品給女性消費者時,就是把原有的東西變小和變粉紅。但是法蘭斯把產品視為有如設計師所出的精品包款,真正針對女性消費者去設計。

許多女性在使用耳機時,最怕戴久了會壓扁頭髮。公司因此推出一款耳機,機身以柔軟皮質包覆,而且寬度變窄到一公分以下,避開了傳統耳機的缺點。此外,以手工打亮、具有古董感的金屬搭配上皮質;裝耳機的外盒也不是塑膠材質,而是有質感的乳色系盒子;最外面的保護袋看起來就像一個精緻的手拿包。

法蘭斯另有一款耳塞式耳機,商請到珠寶製作商合作。白色機身上攀爬了藤蔓般的金色金屬,只要看過就很容易留下印象。現在,公司還跟兩位服裝設計師談好了合作。

因為公司看到一個市場空缺,向女性消費者保證,時尚跟功能其實是可以兼具的,所以雖然公司只有六名員工,產品去年十月才上市,兩個月內就已經進帳一百六十萬美元。

跟法蘭斯一樣,按按樂(HitBliss)公司也找到了播放廣告的新方法。一般來說,觀眾要看電影或電視,基本上有兩種做法,一種是付錢;一種是邊看節目邊看廣告,由廣告商幫自己付錢。按按樂則端出了第三種做法。

按按樂的會員上公司網站挑選想看的節目,一部電影要付四美元,一集電視劇則要付兩美元。如果會員選擇觀看廣告,每看一支廣告可以入袋二十五美分;如果願意更進一步提供個人基本資料跟網站搜尋歷史,每看一支廣告可以入袋五十美分。會員看廣告賺進的錢之後可以在網站上花用。為了確保會員有在看廣告,廣告中途會跳出訊息,會員必須即時按壓滑鼠回應。會員也可以事先設定不想看到某些產品或者某個品牌的廣告。

按按樂共同創辦人佩爾(Sharon Peyer)表示,之前她創立過一家照片分享公司,會員可以免費使用,公司的財源是來自廣告刊登。過程中她發現,大部份的廣告都被會員忽略了。瞄準目標的廣告會比較有效率,而且如果會員可以自己控制,看廣告可以更令人愉快。

簡言之,按按樂是讓企業付錢請觀眾看廣告。舊有的模式是廣告主付錢給擁有節目內容的人;現在,公司讓廣告主直接獎勵觀眾付出的時間與注意力。而且這些觀眾是有意願看廣告的人,公司更集中焦點在所瞄準的顧客上。

文章來源:EMBA雜誌第325期(2013年9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