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親吻「安慰」女同事 辯稱是國際禮儀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已婚男子日前與一名未婚女同事在公園擁吻,結果被妻子發現,他認為丈夫偷腥和對方有染,因此對兩人提告並求償1百萬精神撫慰金。該名男子辯稱對方當時情緒失控,才會用嘴巴堵住她的嘴;女方也稱說親吻是西方國家的社交禮儀。法院認定此舉已逾越一般已婚者和異性友人的正常社交範疇,判處2人須賠償妻子20萬元。

這起已婚男與未婚女在公園擁吻,結果辯稱是社交禮儀的案件,發生在今年4、5月間。台中市一名江姓女子,今年初發現陳姓丈夫行為舉止出現異常、並以工作繁忙為藉口在外面租屋,江女覺得有異,私下自行蒐證。2月份起發現丈夫與公司黃姓女同事同進同出,甚至還在彼此家中過夜,幾乎已達同居關係。

到了4、5月間,兩人在公園內擁吻,黃女還坐在陳男大腿上,而且彼此擁抱、摟腰和撫背等,江女認為兩人已經發生婚外情,將這親密照當作證據,對兩人提告求償1百萬。陳男辯稱,當時黃女心情不佳才會摟腰安慰,且當時黃女情緒激動想往外衝,才會用自己的嘴堵住她的嘴。

陳男稱說和公司女同事搭肩摟腰很正常,黃女則稱說因為接吻時間很短暫,且在西方國家社交禮儀,朋友間短暫親吻很正常。但法院認為兩人的親密動作已違反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的範圍,但是否有婚外情尚無證據通姦,判處2人須賠償江女慰撫金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