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安全容許量 衛署拍板定案10ppb

瘦肉精安全容許量 衛署拍板定案10ppb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31日訂定牛肉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決議採取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所訂定的「萊克多巴胺」殘留量標準10ppb,而每人每日容許攝取量為1微克。(吳霈蓁報導)

為因應立法院修正通過的「食品衛生管理法」,衛生署召集專家學者討論訂定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安全容許量,最後決議採取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所訂定的「萊克多巴胺」殘留量標準10ppb,而每人每日容許攝取量(ADI),是1微克。

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以10ppb進行估算的話,19到64歲的男性,每天平均只吃12.85克的牛肉,遠低於每日可接受的量。

康照洲說:「如果採取CODEX所通過的萊克多巴胺殘留量標準10ppb來估算的話,在國人目前的總攝食量計算結果,只有ADI的0.5%,遠低於每日可接受的量,因此,萊克多巴胺殘留量標準訂為10ppb的話,對於人體健康所產生的風險是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食藥局表示,將會在總統正式發布施行「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條文」,並在農委會解除牛肉的萊克多巴胺禁令之後,依照行政程序公告訂定標準。而衛生署也會加強邊境以及市售牛肉產品的抽驗,及早規劃全面稽查強制標示規定,確保在安全容許下,民眾飲食健康及選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