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正案後清查 金管會罰2投信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2日電)自盈正案後就對投信代操政府基金的投資經理人相關帳戶全面清查,發現日盛投信基金經理人與元大寶來投信前經理人有違規情事,金管會今天進行處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自盈正案之後,就對投信代操政府基金基金經理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帳戶全面清查,其中日盛投信、元大寶來投信的前基金經理人有違規的情事,也就是基金經理人相關帳戶與其代操政府基金買賣相同股票等。

金管會解除日盛投信前基金經理的職務之外,處日盛投信新台幣120萬元罰鍰,並且警告,警告就是3個月內不可以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設立分支機構、參股大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最近半年不可以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的總代理、兼營期貨信託事業。

金管會半年之內也不會核准日盛投信募集或追加募集基金,且將視內控及違法情事具體改善情況、必要時得延長至1年,另其他業務包含申請政府基金全委也可能受到影響。

至於元大寶來投信,金管會說,元大寶來投信的前基金經理人違規事件在元大投信與寶來投信合併之前,就已經發生,所以請元大寶來投信強化內部控管機制,並且在改善情形再追蹤,未改善之前不予核准申請募集、追加募集基金案件。10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