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達一」賣回權行使相關事宜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27)盛達-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盛達一) 賣回權行使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1/07/17
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盛達一)將於101年9月16日滿二年,為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依本公司發行辦法第19條規定,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債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a)債券行使賣回權期間:101年8月8日至101年9月14日。
(b)債券賣回基準日:101年9月16日。
(c)債券行使賣回權現金贖回發放日:101年9月21日。
(d)債券賣回價款:債券面額之100%。
(e)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
(f)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受理債券賣回期間之始日(101年8月8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1年9月16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