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負面鑑價案 政府0移送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8日電)監委馬秀如今天說,不動產估價師法上路12年,負面鑑價案頻傳,僅4件是由當事人檢舉,主管機關對估價違紀檢查移送是0件。

監委李復甸、馬秀如、余騰芳今天召開「法院不動產法拍業務違失記者會」。

李復甸說,很多民眾向監院陳情指出,法院拍賣時低估他們的財產價值,讓他們遭受重大損失;監院到嘉義地方法院巡察時也發現,法院拍賣投標程序有缺失,沒有防弊。

監委們調查發現,嘉義地方法院長期委由民間成立的業者聯誼會,自行分配不動產鑑價案件,已逾越相關法令授權範圍。

馬秀如指出,嘉義地方法院民國97年至101年委託的不動產鑑定人中,竟發現同一地址設有38家名稱不同的鑑定人,分別共用3門電話。

馬秀如說,嘉義175家不動產估價師,5年來的不動產估價收費總共新台幣2894萬元;有一棟大樓的3個地址,就設了48家估價業者,這48家業者5年來賺了970萬元,等於是「把嘉義1/3的鑑價公費都賺走了」。

監委認為,這些情況很不合理,潛在問題嚴重,法院卻沒有採取適當對策。

馬秀如指出,不動產估價師負面傳聞時有所聞,台北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權益分配,就出現低估台北市政府土地貢獻成本,造成政府權益受損;台北地方法院3名書記官也涉嫌洩露法拍標的物資訊給不動產業者協助得標,並指定特定鑑定業者承接鑑價工作,收取回扣。

馬秀如說,不動產估價師法從89年施行,至今12年,卻只有4件是由當事人檢舉,主管機關對估價違紀案件檢查移送是0件。

李復甸說,法院鑑價是否落實、是否公平客觀,要求司法院全面檢討。1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