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歸誰 看王月蘭表達能力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過世,其配偶、大房王月蘭監護權爭奪官司,北院家事法庭七日開庭。訴訟兩方都說自己符合王月蘭最佳利益,王月蘭娘家外甥孫女黃浿綺的律師說,透過基金會可客觀公正照顧;王文洋這方則主張,王月蘭沒有失智且非常信任王文洋,聲請再度鑑定王月蘭有無喪失意思表示能力。對於雙方的各說各話和聲請,法官諭知可提書狀敘明理由,再另作決定。 王月蘭依法擁有王永慶一半遺產,目前約分配兩百多億,若因相關訴訟再認定為王永慶遺產,還可獲分配,因此疑失智的王月蘭,成為王文洋和她娘家親屬爭奪監護權的「導火線」。從去年六月,黃浿綺委由律師率先聲請以「財團法人王詹樣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為王月蘭的監護人後,王文洋也遞狀聲請,最近王月蘭姪子郭文通,也另提出監護宣告訴訟,形成「三方角力」。 承審法官去年八月會同黃浿綺的委任律師到長庚護理之家單獨詢問王月蘭,她當時對法官的問題沒有反應,醫師初步認為王「疑有失智症」,但因當時她正進行手術後復健,醫師建議再作評估。 基於受監護宣告人最佳利益的考量和判定,法官後來指派台北和桃園的社會局協助派員訪查,兩份訪查評估報告日前出爐,法官遂在昨日開庭,聽取兩方意見。 據了解,北市和桃縣社會局的報告,都沒有明定由誰擔任監護人,相關報告僅供法官參考決定。其中北市報告提及王詹樣基金會、王文洋都具監護能力,但親情慰藉或醫療照護王文洋較佳;桃縣則指王月蘭有受監護權宣告需求。 黃浿綺的律師林志忠表示,依王文洋的說法,他現在既受王月蘭授權也獲贈與,如果由他任監護人,就是「球員兼裁判」違反民法相關規定。 王文洋的律師黃斐敏則質疑黃浿綺聲請監護宣告動機不明。她強調依長庚的護理紀錄,王月蘭仍有清楚的意識活動,並提出去年十二月八日一段光碟影片節錄,證明王月蘭對護士的詢問確有意思表示能力,且北市訪查報告也認定王文洋是最佳監護人。 由於王月蘭是否有受監護宣告必要,攸關她人格尊嚴及自主維護,律師主張應再鑑定。另為證明王文洋才是最適合的監護人或輔助人,聲請傳喚陪伴王月蘭十四年的看護謝月娥,及王月蘭親人郭文通、周俊雄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