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前妻交男友妒火中燒 強制猥褻被起訴

最近新竹一名梅開二度的土木包商,由於忙著做生意,妻子受不了獨守空閨,兩人協議離婚,但協議書中載明妻子「半年內不得另交男友」。結果這名包商發現剛離婚的妻子載男子回家,氣得衝入前妻家中強制猥褻,結果被檢察官起訴。(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一名土木包商,離婚之後與林姓女友結婚,但梅開二度的土木包商,可能忙於事業,經常讓嬌妻獨守空閨,妻子提出離婚要求,兩人在去年八月間簽字協議離婚,雙方協議離婚時,丈夫要求妻子半年內不得結交男友。但離婚不到一個月,土木包商發現前妻違背協議,開車載男子回家,等男子離去時,怒火中燒的土木包商,衝入前妻家中,先是質疑前妻違背承諾,接著強制猥褻前妻,在強吻前妻時,還被前妻咬傷嘴巴和舌頭,滿嘴是血的倉惶離去。

前妻一氣之下,也控告前夫妨害性自主。全案檢察官偵辦時,土木包商坦承犯行,並向檢方供稱,因看到前妻結交男友,違反兩人當時離婚時的口頭協議,才會一時心生妒忌,做出這些事,對此也深感悔意。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嫌,將土木包商提起公訴。法界人士指出,離婚協議中,如果要求另一方不得與其他異性交往,以及之前發生的元配以五百萬元代價,將丈夫讓渡給小三,基本上都是違反善良風俗,在法律上屬無效契約,也沒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