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保險業不能破產?

旺報【本報訊】 據金管會統計,國內30家壽險公司,去年共12家帳面虧損,其中不少家淨值已經為負,RBC嚴重不足。無獨有偶,大陸保監會公布的最新統計,112家非上市保險企業,僅57家在2012年賺了錢,虧損的接近5成,當前可說是保險業的寒冬。 當保險公司淨值出現負數,資產不足賠付其負債時,依保險法政府有權命令其解散。但金管會通常認定,保險業具有社會公益性,破產將損及被保險人重大權益,因而多採監管或接管處分。 政府不讓經營不善的保險公司破產,反而造成虧損的洞越破越大,最後還是得由納稅人買單。國華人壽便是一例,安定基金不僅賠付883億元,若再加上接管費用,恐怕更高。報載,淨值為負200億元的國寶人壽,因介入龍邦國際興業的董監事改選,呈現嚴重的經營道德問題,惹得金管會震怒,揚言重懲。 對岸也有類似問題,大陸的正德人壽去年爆發股權爭奪戰,正德人壽還擅自將大股東百歲堂持有的兩億股,轉讓給另一大股東福州天策,百歲堂一怒向法院壯告保監會監管失職,引發軒然大波。 監管機關的兩難是,讓經營不善的保險公司倒閉,會傷害廣大保戶的權益,尤其許多人終生定期繳納保費,基金或保單是退休後的生活依靠,政府確實有責任保障保戶的權益。不過,政府保護的對象應該是保戶而非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若經營不善,政府卻只知動用公共資源、絞盡腦汁讓其苟延殘喘,不但無法填補問題保險公司的虧損大洞,反而會助長它們「有恃無恐」的心態,繼續拿保戶的錢不務正業,這就失去了政府保障保戶權益的美意,體質不佳的保險公司也更恣意妄為。 政府應做的,是協助保戶將保單轉移至其他穩健的保險公司,讓不適者下台一鞠躬,建立一個「有進有出」的完善市場機制。當保險公司大玩「道德風險」遊戲,是綁架了政府,也綁架了全民,政府要想通其中的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