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歌唱比賽凸顯本地文創產業瓶頸

在中國大陸舉行的《我是歌手》,由於有本地資深歌手參賽,再加上決賽結果爆出冷門,在本地引起不少話題。此事算是一次戳穿我們對於流行音樂、文創產業,甚至是歌唱比賽的朦朧認知,對於大眾的智識成長,實在是一件大功德。 首先被戳破的是,歌唱比賽的過程其實無關實力,而只是一場戲。《我是歌手》比賽過程不斷出現職業觀眾、名單內定的傳言,這些對於本地觀眾其實並不陌生,過去數年間在台灣所舉辦的電視選秀、歌唱競賽都有類似的傳言,而這些懷疑一貫的都沒有獲得證實,不過,最震撼的應該是本地的製作人兼比賽評審,在比賽結果公布後,為了撫平觀眾失落的情緒而透露的「別當成比賽,歌唱比賽只是一個經過精心設計的綜藝節目」,這是間接證實了歌唱選秀、比賽節目只是流行音樂界所搭建的一個行銷、宣傳舞台。 據說藝術並無所謂好壞,而流行音樂更是藝術的一個類型,我們無法精準的評價畢卡索的抽象畫與張大千的水墨畫,兩者之間誰優誰劣,但是在本地的流行音樂界,卻有長達十餘時間是在不同的唱腔、表演方式中進行評比,而且樂此不疲。現在,透過對岸的歌唱比賽,我們才終於有了機會去省思「把不同的歌手放在同一個天平上」的合理性,這是相當難得的機會。 其次,則是戳穿了本地長久以來對於文化軟實力、文創產業的各種自戀想像。台灣的流行音樂界向來對於詞曲創作,甚至歌手唱功、舞台實力都有極高的自信,甚至認為這是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並藉此在廣大的華語市場立足的重要基礎。 然而,《我是歌手》第一次將本地業界不願明說的事實攤在陽光下:財力、市場,在下一個階段才是主導音樂產業的主要動力。這個跡象其實在歌唱選秀節目開始萌芽時,就已經顯現。 台灣在《五燈獎》這類的資深歌唱比賽節目之後,一度沉寂,直到十餘年前才又重新發展,而這十餘年內的選秀節目發展,其實最早是由對岸帶動,然後本地的節目製作人才意識到綜藝化的歌唱選秀,既可以為唱片公司培訓歌手,培訓過程還可以轉化作為節目類型來創造額外收入,於是才在參考歐美等地的實境選秀節目之後,再參酌本地觀眾不喜歡勾心鬥角、毒舌評審、衝突性高的內容,所進行的修正。 對岸則從一開始就與台灣採取不同的操作模式,而比較接近西方的實境選秀節目,而且,節目形式在經過多年摸索後,開始直接將外國的原版節目移植到中國的環境內,《我是歌手》就在相當程度上複製了韓國選秀節目的模式。 兩岸在歌唱競賽節目操作的最大差異在於,對岸是直接將選秀節目視為一個操作的舞台,因此《我是歌手》的各種話題炒作,本身就是創造營收的來源,經營的重點在於節目所帶來的廣告、贊助,歌唱比賽只是一個吸引歌手、資金投入的平台。相對地,本地的製作人還是將歌唱競賽節目視為歌唱實力的展現,至於音樂產業的主戰場仍是在演唱會。 這種操作的差異點,是源自於音樂產業環境的不同。對於本地的音樂產業而言,網路、數位時代讓唱片的市場萎縮,只能將主戰場放在演唱會;對岸則是完全跳過歌唱表演者、音樂產業的環節,而直接以資金運作為主,只要電視所能搭起的平台夠大,從電視的曝光延伸到演場會(商演)的廣大效應,就足以吸引各方的詞曲創作者投入。 本地向來將歌手的表演能力視為發展文創產業的基礎,甚至認為台灣的歌曲、表演實力領先對岸至少5到10年以上,但是,從近幾年台灣歌手在大陸發展的經歷,再對照《我是歌手》在操作上所顯現的霸氣,可以看出兩岸對於流行音樂的需求,實際上是已經走上不同的路子,台灣經驗已經不能應對大陸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