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不當…永康市托地險要不回

記者鄭佳佳/台南報導
已停托的原永康市立托兒所移交公文,縣市合併後卻找不到,使得地主想要地卻處處碰壁。市議員李坤煌昨日找來市府協調,市府終於同意地主提出報廢後,還地於民。
議員李坤煌表示,縣市合併前,原永康市公所向龍潭國小車行分校借得未保存登記之閒置建物,開辦市立托兒所,土地係洪姓等十三名地主所持有。因無使用執照,九十九年七月停止招生。
李坤煌指出,因應縣市合併,區公所移交相關檔案於社會局後,市府將托兒所納入教育局體系進行幼托整合,但該筆建物未出現在市府財政處、社會局或教育局的移轉檔案中。
李坤煌昨日邀市府相關單位與地主召開協調會。地主表示,該地屬住宅區,未於登記簿謄本標示任何管理機關或用途,地方既已無校舍使用之需要,廢棄建物有不良分子出入,造成公共安全的困擾。地主想請市府准予拆屋還地,卻找不到受理機關。
永康區公所指出,九十九年停托後,希望移交社會局卻無下文,隔年催辦一次還是沒處理。教育局強調,教育局並無移交資料。社會局表示,永康市立托兒所既已停托,移交該局當然不接,因承辦人員連換三人,人事更迭加上不知如何辦理,遂以存查建檔。
市府各單位互踢皮球,李坤煌批簡直是無頭公案。經討論決議,市有財產滿二十五年使用年限,可報廢、拆除。請地主向市府或永康區公所陳情建築物報廢,再由區公所依報費程序處理後還地於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