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園地》地主分售持分不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為規避面積之限制,利用先後訂約分次出售持分土地,無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適用。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照顧民眾有多次換屋需求,於98年12月修正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放寬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次數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於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後,再次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時,如符合條件者,可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繳納增值稅,以落實一生一屋之受惠原則。惟土地所有權人如為規避面積之限制而將自用住宅房地以分次持分方式出售,則無上開優惠稅率之適用。(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 【苗栗訊】苗栗縣的鄉親越來越幸福囉,稅務局擴大全功能服務櫃檯單一窗口服務項目,由100項增加到105項,讓民眾免轉台,一處完成,提供105項不分稅、不分區,隨到隨辦、立即取件之服務,落實「等待最少、服務最好」之目標。 稅務局表示,全功能服務櫃檯每年約受理民眾8萬件的申請,目前服務項目已增至105項,包括遠距視訊服務、友善服務專櫃、地政士預約駐點服務、代填書表服務等符合民眾需求之實質便民服務,其中民眾最常申請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房屋稅」等2種案件,該局創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之先,已免由民眾填寫申請書,只要備齊應附證件資料即可申辦,歡迎民眾多加利用。(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 【苗栗訊】苗栗稅務局表示,餐飲小吃部、理容院、檳榔攤、釣魚場、釣蝦場、汽車旅館業、便利商店、診所,非屬現行娛樂稅法規定應課娛樂稅之範圍。惟該營業場所如附設電子遊戲機(電動玩具)、電動搖搖馬、娃娃機或視唱(投幣式卡拉OK、KTV)機具等供人娛樂設施者,依娛樂稅法規定,仍應課徵娛樂稅;如未辦登記及代徵娛樂稅等手續,經查獲應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如有逃漏娛樂稅,除追繳外,按應納稅額處5至10倍罰鍰,處罰很重,請業者特別注意。(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 【台中訊】您知道嗎?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便民服務又增加一項囉!凡是使用ANDROID系統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的民眾,皆可至GooglePlay商店免費下載「中稅有go讚」,體驗最即時、最便捷的納稅服務。 「中稅有go讚」APP行動服務,除提供各類稅務電子書,供民眾閱讀外;還提供更改地價稅或房屋稅通訊地址、欠稅或申辦案件進度查詢、線上補發繳款書、稅額試算等多項服務。「中稅有go讚」就是這麼讚,您還在等什麼呢?趕快跟上潮流,一起下載體驗提供最in的服務。(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廣告) 【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新所有權人辦理自住房地移轉登記後,常疏於對土地部分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等到接獲稅單再提出申請時,往往已經超過申請期限,致多繳稅款而有怨嘆。稅務局特別提出說明:為加強輔導新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書已設有先行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勾選欄位,當納稅義務人或地政士至稅務局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時,請記得勾選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第15欄位,先行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等辦竣過戶手續及最遲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9月22日前)辦妥戶籍登記後,再補送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之相關證件,除可免除奔波之苦,還可避免因超過申請期限,而喪失當年度地價稅適用優惠稅率的機會。(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廣告) 【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款,每超過2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地方稅務局指出,每年固定開徵的稅捐有:4月份使用牌照稅;5月份房屋稅;11月份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銀行、郵局等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就可以不必擔心因錯過繳納期限,而多負擔滯納金,甚至被移送強制執行。(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廣告) 【台中訊】甲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停業6個月以上,經經濟部命令解散,因公司章程未明定清算人,又未經股東會選任清算人,稅務局即以全體董事為法定清算人,寄送繳款書。董事A君不服,主張其並非甲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稅務局以其為清算人,寄送繳款書不合法。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公司法第24條規定:「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公司被命令解散即進入清算程序,依公司法第79條、第113條及第322條規定,公司章程未明定或股東未選任清算人時,有限公司應以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則應以全體董事為清算人;又依財政部96年4月16日台財稅字第09604522400號函釋規定,稽徵機關於寄送繳款書時,應於繳款書載明全體清算人之姓名,並得僅向其中一位清算人送達,即為合法送達。(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廣告)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將房屋出租,樂收租金的同時,書立的租金收據記得要貼印花稅票,曾有房客將租金收據用來申報綜合所得扣除額,因而被稅務機關查獲房東未貼印花稅票,致遭補稅及處罰鍰。 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第五條規定,銀錢收據為印花稅課徵範圍,所謂銀錢收據泛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均屬之。房東收受房租時,不論是開立收據、收款證明或於租賃契約書附件「房租收付款明細欄」簽收,都具有銀錢收據性質,均應按金額千分之四貼印花。如被查獲漏貼印花,除依規定追補所漏稅額外,尚須按漏稅額處以5至15倍罰鍰。(彰化地方稅務局廣告)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規定,訂立承攬合約應由立約人按合約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如訂立動產買賣合約則無論買賣金額多少,每件合約僅需貼用12元印花稅票。但同一合約具有兩種以上性質,稅率不同時,應按較高之稅率計算稅額,也就是說立約人將動產採購及安裝工程併載於同一合約中,即所謂「概括承攬」,此份合約書即為「具有兩種以上性質之同一憑證」,應以承攬契據的稅率按合約總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彰化地方稅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