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 支持媒金分離 但溯往…?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立院正進行媒體反壟斷法審查,大部分財政委員會的委員認為應「媒金分離」,不過對於是否溯及既往及金融是否可參股媒體業則看法不一。立委蔡正元、盧秀燕認為溯及既往才公平,立委李貴敏則認為,以95年、NCC成立的時間點做為分界點,沒什麼道理。 盧秀燕認為,民進黨立委許添財則坦言,金融控制媒體議論權基本上不宜,但如何處理目前已存在的既成事實是個難題,也許可以訂定落日條款,要求不能壯大,並慢慢退場。 「我堅持媒金分離且溯及既往」蔡正元表示,他已經盯上草案中不明確的部分,一定要比照金融機構實際負責人的相關條件,包括大股東或直接、間接持股都要規範,「別想呼嚨我」。他認為金融業參股媒體須限制在5%以下,在法令中要求申報與審查並行,確實管理。 立委李貴敏指出,人民有知的權利,從民眾立場來看,若媒體被財團掌控,民眾知的權利可能會受侵害,真正的事實,變成只能看到被篩選後的事實,因此一定要堅持媒金分離,這也是反媒體壟斷法廣受民眾支持的原因。 至於溯及既往的問題,李貴敏認為,法令要溯及既往一定要有正當性。依據大法官解釋原則,只有對重大公眾有利,才可以變動過去既有的權利,而且要有補救措施,因此媒金分離議題,只有要與不要溯及既往兩個方向,對此她沒有定見,但以95年作為分界點,從要達成的公共目的來看,沒什麼道理。 擔任財委會召委的立委翁重鈞表示,大方向上支持媒金分離,但是處理要嚴守規範,不能換個包裝、假扮一下就可以,要看實質上有沒有達到媒金分離的目的。至於要不要溯及既往?過去的立法經驗,很少法令會溯及既往。 翁重鈞認為,金融業可以參股媒體,但立法上必須詳加規範,包括子公司、孫公司及轉投資事業都要納入一起計算,不能拐彎抹角來掌控,「要媒金分離就要真正徹底分離」。 也是財委會召委的立委費鴻泰說,反壟斷法應朝「媒金分離方向」,且金融業不應參股媒體,對要不要溯及既往,他說「這問題我保留不回應」。 立委李應元表示,原則上支持媒金分離,因為媒體及金融都是特許事業,媒體更是社會公器。一般而言,任何法令都要給予關係人調整時間。至於金融參股媒體,則要看比重,僅是參股,不應有絕對影響力,否則就違反媒金分離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