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小學校長酒駕被移送 教育處調職處分

新竹縣長安國小黃姓校長,五日晚間酒駕被警方攔檢查獲,酒測值高達一點三三,案發後縣府教育處向警察局查證,由於已過兩個禮拜仍沒有下文,有民眾向媒體爆料,教育處下午立即接獲警方證實,黃姓校長的確酒後駕車。教育處開會後,將黃姓校長調至教育處辦理行政業務,並將視情節輕重移送公懲會,或予以停職處分。(彭清仁報導)

新竹縣長安國小黃姓校長,本月五日晚間九點卅分左右,在竹北市酒後駕車被警方攔檢查獲,由於黃姓校長已滿臉通紅口齒不清,還向警員自稱是校長,不過警員則回應「是教育部長也沒用」!還是要求黃姓校長吹酒測器,警方發現黃姓校長酒測值高達一點三三毫克,已達爛醉程度,全案警方也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則是指出,當天內勤檢察官並不知道校長的身份,而且是在新制實施之前,檢察官訊後依一般程序諭令黃姓校長限制住居。

消息傳出後,教育處第二天即詢問黃姓校長,但當事人全盤否認有酒駕遭移送的事實,教育處也表示會向警方查證。不過兩週來並沒有下文,有民眾向媒體爆料,但黃姓校長面對媒體和教育處詢問,還是堅稱並沒有酒駕被移送事實,甚至面對媒體時,還叼著煙認為是媒體故意找麻煩。但教育處廿日下午改口已接獲警方證實,黃姓校長的確酒後駕車被移送,教育處也立即開會,即日起將黃姓校長調教育處辦理行政業務,校長一職則暫由教導主任代理。教育處強調,下週將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討論,做成移送公懲會或停職處分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