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雙重奏售地無負擔

一般人買賣土地,大多會委託代書辦理,但若自己懂得一些節稅小撇步,不僅能避免違反規定,也可找出最適合且最有利節稅方案,讓出售成本降到最低。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出售土地前可依下列雙重奏逐步檢視是否有可行的方案,第一重:檢視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出售土地若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設立戶籍並於出售前1年內未供營業或出租使用,在都市土地3公畝或非都市7公畝的面積限制內,則可申請按10%的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一人一生只能適用一次!假如您已適用過自用住宅用地10%稅率,那要請您另外檢視是否符合以下條件,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出售前,設立戶籍及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2.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3.持有該土地達6年以上。4.出售前5年內無出租或營業使用,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在都市土地面積1.5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3.5公畝的面積限制內,就能再次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享受終身換屋優惠。 第二重:檢視是否符合重購退稅的要件。假如您出售自用住宅的土地之後,又於2年內買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土地,則可於出售土地不足支付新購入土地地價的部分,退還原出售時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而先購後售的土地也可申請退稅哦!但該處特別提醒民眾5年內皆不可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一經發現是會被補稅回來的! 許多人以為增值稅應沒有太多的節稅空間,其實不然,如果事前妥善規劃,節稅金額仍是相當可觀的。民眾如尚有其他疑問者,可撥打「稅易通客服中心」服務電話07-229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