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電視購物 不拒絕送偏鄉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8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已與中華無店面零售業協會達成共識,該會所屬網路及電視購物業者,將有條件不拒絕運送離島等偏遠地。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消保處已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地方政府及業者,召開研商「網路企業對偏遠地區消費者商品運送服務」的消費者保護事宜會議,獲致3項共識。

首先是協會同意落實重視偏遠地區民眾網購消費權益;協會的網路或電視購物業者的商品,如可透過中華郵政公司或黑貓宅急便(統一速達股份有限公司)等物流送達者,業者不拒絕運送到偏遠地區。

其次,協會也同意所屬業者揭露運費負擔資訊,網購商品如有「運費負擔」者,會將商品運費的計價與負擔方式,揭露在商品購物流程起始頁明顯處;結帳時,另提供「附加運費確認」的選項;若為「全台免運費」者,宜蘭、花東或離島等偏遠地區不應另加收運費。

最後一項共識是,建置得查詢商品是否有運費的搜尋視窗;協會會協調業者在網頁上建置例如「偏遠地區」、「運費」等,查詢商品的寄達地區是否有運費負擔的「搜尋視窗」。10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