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鹹濕語 姦夫情婦遭認定有姦情判三月

吳守文/台中報導

網路鹹濕對話「狀稻子公」(撞到子宮)、「有流血」、「下次射外面」等曖昧內容,成了相姦罪定罪的鐵証。家住中部地區的林姓人妻與「小王」楊男有染,雖然兩人並未被抓姦在床,卻因為網路鹹濕對話被台中地院依相姦罪判處三月徒刑。

楊男與林女在99年7月間至汽車旅館,隔月林女丈夫發現電腦兩人奇摩即時通的鹹濕對話憤而提告。

法官根據二人在即時通對話,林女說,「我真ㄉ沒那麼累過、你有點弄痛我了,我流了一點血,那天你沒有戴套套,我怕會受孕,下次射外面好了。」楊男則回答,「是很久沒有那麼爽過吧、下次我會輕點、我ㄉ那麼短總不可能狀稻子公(撞到子宮)、所以我要射ㄉ時候都會問你要射哪啊。」對話鹹濕且真實法官認定林女與楊男當日下午確實至春風休閒旅館住房。

姦情東窗事發後,林女辯稱,無聊才會與別人在網路有鹹濕對話,根本就不清楚對方是誰。楊男則辯稱,林女即時通交談對象不是他,去汽車旅館的人也不是他。當初是邱姓友人跟他借一星期的車,使用他放在車上的手機。

一審認定林女、楊男兩人證詞可不採,判三月徒刑,台中高分院卻認定林女放縱自我、沉溺於婚外情的歡愉性愛,且對話談及二人性行為之情節及感受,與單純發洩情緒、抒發感情之文字有別,判處林女三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