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攜手地方政府 推沼氣發電

工商時報【黃台中】 加速達成再生能源發電的目標,經濟部能源局結合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102年度通過屏東縣及彰化縣政府之補助案,將於設置完成後進行3年示範運行,展示沼氣發電整合技術之應用示範運行,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辦理生質能源發電之應用推廣。 為推動多元廢棄物或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沼氣及其發電設施之整合系統,經濟部今年1月公告「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本(102)年度計有屏東縣政府所提「麟洛鄉中央畜牧場沼氣發電系統計畫」及彰化縣政府所提「彰化縣漢寶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暨沼氣發電系統設置推廣計畫」通過申請,後續將於2年內完成沼氣發電設置,並於設置完成後進行3年示範運行,以展示沼氣發電整合技術之應用示範運行,並作為縣市政府推廣群聚區域性大量應用之參考。 能源局表示,「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係結合地方政府共同推廣沼氣發電應用,除補助沼氣發電系統每瓩新臺幣3萬5千元為上限外,並提供推廣宣導與督導費新臺幣100萬元以及3年之示範運行管理費新臺幣30萬元之補助。103年至105年之申請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歡迎各縣市配合區域特色來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