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輔導驗證

工商時報【黃台中】 創造碳權新價值,加強能源產業推動實質減量並通過第三者驗證,能源局去年首次推動輔導電業進行抵換專案,輔導台電進行永安鹽灘地太陽光電及萬松、碧海等水力電廠等再生能源發電廠,與火力發電廠效率提升等5件國內溫室氣體減量抵換專案,預估未來每年約可減量36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為發電廠的國內碳權運用開啟新的里程碑。 能源局統計業界在進行自願性減量工作上,去年也查證完成632萬公噸CO2,對國內實質減量作出貢獻。 能源局業依循行政院環保署於99年發布之「溫室氣體先期專案暨抵換專案推動原則」之規範,輔導台電公司投入抵換專案之推動,其中包含永安鹽灘地、核三、大潭及金沙等太陽能發電裝置及萬松、碧海水力發電等再生能源,預期可達到年減量25.6萬公噸CO2成效。此外,台電公司協和發電等三廠進行的效率提升案未來完成後,每年也可減量至36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推動能源產業進行自願性減量工作,能源局也透過更換燃料及設備更新等方式,100年度完成之各減量案經第三者查證後,年度減量達632萬公噸CO2,約可創造8.8億元新台幣之碳經濟價值,對國內電力排放係數逐步降低及能源與環境之永續發展,做出實質的貢獻。 面對節能減碳是無悔的行動,能源局未來在政策上將以技術輔導及補助業界等措施,先由排放量大之電廠優先行動,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提升發電效率、效能技術及低碳燃料轉換,降低我國電力排放係數及能源密集度,加速我國邁向低碳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