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生考大學 取得證明將可不參加高中鑑定

為了讓「自學生」有更公平升大學的機會,教育部將修法,只要取得一年半以上自學證明的學生,就可以不用再參加高中學歷鑑定,最快明年九月想升大學的自學生就能適用。(閻大富報導)

全台高中階段的「自學生」,每年大約有一百人透過學測、指考升上大學,但是,現行規定必須要經過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對自學生而言程序相當繁複。

教育部中教司科長徐振邦表示,為了解套,教育部將配合修法, 只要在學和自學的時間合計滿三年,取得主管機關核發的「完成非學校型態教育實驗證明期程」超過一年半以上者,就可以不用參加學力鑑定考試。

不過,教育部表示,如果自學時間不滿一年半,還是得在年滿十八歲後參加高中職學力鑑定考試,成績及格才可以升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