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沒核四…2年後恐限電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28)日表示,「核四是階段性的必要」,以等待再生能源成熟接補上電力缺口。政院的核四說帖也指出,若核四不建,自104年起就面臨分區停限電風險,較原先估算的時間,提前3年。 政院說帖表示,我國電力備用容量目標15%,低於此一標準就有電力短缺風險,例如79年~85年間,備用容量7%以下,限電43次,83年就有16次。 說帖並指出,核四每年發電193億度,對北部供電助益甚大。核四一號機若無法在104年商轉,二號機在106年7月前商轉,在現有機組退役下,自104年起,用容量率有多年會低於10%,甚至不足5%。倘若中電北送網發生颱風、雷擊、鐵塔倒塌等異常狀況,北部地區就要優先執行分區停電。 江揆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指出,若核一、核二除役,加上公投停建核四,恐從107年開始出現分區停限電。但政院的說帖,把停限電時間大幅提前3年 對於外界建議以再生能源或其他電廠取代核四,說帖也說,天然氣電廠須一併完成北部接收站及管線,需10~12年完工,且民眾抗爭不確定因素多,完工前國內電力備用容量多年低於10%。 江揆昨天也說,核四存廢及台灣未來能源政策走向,攸關國家安全,不只牽涉到核四安不安全與危害台灣民眾的生命財產,也牽涉產業結構、經濟發展,究竟能否承受供電不足帶來的衝擊,這是產業結構跟經濟發展調整、下一代年輕人工作機會跟生活方式的選擇。 對於核四公投,江揆也說,在最後價值選擇上,政府官員不比其他人具優越性,讓多數民意決定核四應否停建;這段期間政府會確保核四安全性,倘若民眾仍無法接受此一結果,行政院也願意接受公投檢驗結果。 他說,使用核電決定,是為了電力供應穩定的50年。他說,在等待再生能源發展技術成熟時,政府希望用核能支撐接補能源缺口,有其階段性、必要性考量,政府在辯護的是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