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自認正派、值得尊敬?馬英九總統:要遵守國際法!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17日指出,台灣對菲律賓提出4項符合「國際法」解決爭端的要求,「合理且可行」;而菲律賓已是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身為國際社會的成員,「他們自認是 decent(正派)且非常respectable(值得尊敬),當然要遵守國際法的規定」。

馬總統上午接見「世界國際法學會亞太論壇」與會學者時,作上述表示。總統下午出席在總統府舉辦的「螢橋國小特教班繪畫展」開幕典禮時受訪,沒有進一步表達我國立場,交由下午5時外交部記者會進一步回應菲國的態度。

馬總統說,我國在上個月與日本簽署了「漁業協議」,解決了長達40多年的漁權爭執;這個月,菲律賓船舶在我國的經濟海域掃射我國漁船,造成1人死亡、漁船重傷的悲劇,雙方正在就此議題進行交涉;從這些地方可凸顯,解決國際爭端要用國際法的效果和侷限。

總統表示,因為我國和菲律賓在南海上的專屬經濟區有重大重疊,在過去幾十年中,我國漁船經常在作業時,受到菲方登臨檢查、帶回處理罰款,幾次殺害我國漁民,上次是在2006年,還堅持不讓他們的人來我國受審,最後不了了之,「這次不幸事件又發生了,我們一方面感到遺憾,一方面也非常的憤慨」。

馬總統指出,聯合國憲章要求所有國家都要用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不可以使用武力;1994年生效的海洋法公約第73條也明文規定,各國即使是在自己的專屬經濟區執法,也只能夠採取4項行動,包括登臨、檢查、逮捕、司法等權力,「絕對不可以開槍,更不可以殺人」。

總統表示,菲律賓把用自動武器掃射漁民的行為,說成是在執法過程中「非蓄意」的生命損失,「我們覺得他們是在刻意淡化事情的嚴重性」。

馬總統說,我國希望這個問題能夠儘速解決,希望菲方能夠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徹底調查、懲罰兇手、與我方就漁業協議進行商談,這些要求都是符合國際法解決爭端的要求,「合理且可行」。

總統表示,當菲律賓總統透過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主席表示歉意時,卻說是對這一個非蓄意的生命損失,「這樣說法,我們是沒辦法接受的」。如果公務船用自動武器去掃射沒有武裝且也沒有挑釁的漁船,「那個已經不是執行公務了,那個是冷血的謀殺」。

馬總統指出,菲律賓已是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身為國際社會的成員,「他們自認是 decent(正派)且非常respectable(值得尊敬),當然要遵守國際法的規定」。

總統說,我國會繼續跟菲律賓交涉,也希望大家都能夠很冷靜的、很和平的把這個問題解決,避免傷害雙方的關係,但是國際正義一定要得到彰顯,國際間不可以用武力來解決問題的原則必須要維繫,「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夠以武力來對付沒有武裝而且是沒有挑釁的人或船,這是一個文明社會所能夠堅持的、也必須能接受的原則」。

總統同時要求治安單位必須保護在台灣工作的將近8萬多的菲國勞工,不要因為這件事情而受到無謂的傷害。

馬總統強調,我們誠摯希望這個爭議能夠很快的落幕,讓雙方都能夠回復正常的生活,但台灣方面提出的4項合理的要求必須要能夠得到正面的回應,並且能夠符合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