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口換鈔行偷竊 女子遭逮說懊悔

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

日前嘉義市一名張姓女子到民生北路一家超商內,趁店員不注意之際,以外套衣物遮掩,竊取一排電池後直接放入包包內離去,經過櫃檯時還向店員以新台幣1000元換10張百元鈔,店員基於服務顧客立場與她兌換,張女未將置放在包包內電池結帳直接離去,嗣後店家盤點時發現有短少現象,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張女涉有重嫌,報案請警方處理,警方握其身形等特徵後,以車追人方式,通知其到案,張女到案後坦承不諱,依涉嫌竊盜罪移送法辦。

長榮派出所所長殷嘉宏表示,根據調查,張女已至少二次到超商行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其手法如出一轍地均以衣服當掩護,將物品放入包包內後向櫃檯店員請求換鈔後未經購物交易的程序後隨即離去,嗣經店家報案警循線查獲到案,張女對其貪小便宜的行為表示懊悔,對店家除表示歉意不再違犯外,也願意照價買回其行竊的物品,店家雖對此行為表示不足取惟仍選擇原諒不提告,但礙於竊盜屬非告訴乃論之罪,警方仍依法移送偵辦。

殷嘉宏所長指出,本案超商行竊偵破關鍵是因店家監視器發揮「第三隻眼」的效果,拍攝到犯嫌將電池竊走及機車號牌的畫面,進而讓其接受司法制裁,還給店家公道。